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办理归属的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
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符合归属办理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53 人:首次授予部分 138 人,
预留授予部分 15 人
本次拟办理的归属数量:首次授予部分 226.8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16.5
万股,合计 243.3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695%
授予价格:9.75 元/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普
通股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
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
普通股股票。
(1)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个归属期 4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归属期 2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三个归属期 40%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对象 142 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15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
董事、监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①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
定比 2019 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
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则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
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
对应考核年
度
A≥120% A≥180% A≥240% X=100%
年度净利润 112%>A≥104% 176%>A≥172% 236%>A≥232% X=80%
相对于 2019
年增长率
(A) 96%>A≥88% 168%>A≥164% 228%>A≥224% X=60%
A<80% A<160% A<220% X=0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
为计算依据,下同。
②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两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
值定比 2019 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
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则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
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X)
对应考核年度 2021 年 2022 年
A≥180% A≥240% X=100%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A)
A<160% A<220% X=0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
为计算依据,下同。
归属期内,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
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
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
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
果划分为 A、B、C、D、E 五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B(良 E(不合
考核评价结果 A(优秀) C(中) D(合格)
好) 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6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证券部
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7 月 17 日,公司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 年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
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
[2021]21002920016 号):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12,616.27 万元,较 2019 年度 5,413.32 万元增 133.06%,符
合归属条件。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09,903,168 股为基数,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 元 人 民 币 ( 含 税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将首次授予价格由 10.00 元/股调整为
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 1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021 年 7 月 26 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作废其不得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因上述事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由 10.00 元/股调整为
万股调整为 582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为 232.80 万股。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7 月 12 日为授予日,以 9.90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 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增长 180%(即 15,157.30 万元),最低行权考核
目标为增长 160%(即 14,074.64 万元)。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2]22000580030 号),公司 2021 年度实
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388.59 万元,没有
完成业绩考核目标,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
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不能予以办理归属事
宜,对应归属的 132.90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
变动情况说明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
[2023]23003980046 号):2022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22,719.63 万元,较 2019 年度 5,413.32 万元增 319.70%,符
合归属条件。
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12,231,168 股为基数,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 元 人 民 币 ( 含 税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根据公司总股本变化情
况,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6441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
润 分 配 方 案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4,100,000 股 后 的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7,965,993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
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实施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决定
对本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原 9.90 元/股调整为 9.7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激励对象中 2 人离职、1 人离世,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作废其不得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因上述事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原 9.90 元/股调整为
授予数量由 249.3 万股(扣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办理归属部分、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未成就作废部分)调
整为 243.3 万股。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文所述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变动情况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
容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归属期说明
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7 月 23 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于 2023 年
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述情形 ,符合归属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条件。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生前述 情形,符合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批次归属 对象符 合归属任职
日,须满足各自归属前的任职期限。 期限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师事务 所(特殊普
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 通合伙)出具的
利润值定比 2019 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 《审计报告》(华兴
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则首次授 审 字
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2023]23003980046
号 ): 2022 年 度 公
公司层 司实现 归属于上市
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
面归属
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
对应考 比例
核年度 (X)
A≥120% A≥180% A≥240% X=100% 润 22,719.63 万
元 , 较 2019 年 度
年度净 5,413.32 万 元 增
利润相 112%>A≥104% 176%>A≥172% 236%>A≥232% X=80%
对于
增长率 96%>A≥88% 168%>A≥164% 228%>A≥224% X=60% 属比例为 100%。
(A)
A<80% A<160% A<220% X=0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归属期内,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
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公司为满足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
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进行综合考 分第三 个归属期的
核评价,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 励 对 象 为 141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档,届时根据以 人,其中 2 人离
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 职, 1 人离世,已
的股份数量: 不符合 激励资格,
A(优 B(良 C D(合 E(不合 其获授的 6 万股限
考核评价结果
秀) 好) (中) 格) 格)
制性股票不得归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60% 0
属,按作废处理。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
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格的 138 名激励对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象,个 人考核等级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均在 C 档及以上,
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
为 100%。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前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述情形 ,符合归属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生前述 情形,符合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批次归属 对象符 合归属任职
日,须满足各自归属前的任职期限。 期限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二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
利润值定比 2019 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 根据华兴会计
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则首次授 师事务 所(特殊普
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通合伙)出具的
归属期
预留授予第一个 预留授予第二个
归属期
《审计报告》(华兴
归属期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比
审 字
对应考 例(X) 对应考
核年度 核年度
A≥180% A≥240% X=100% 号 ): 2023 年 度 公
年度净
年度净 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
利润相
对于
对于 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
年增长
润 22,719.63 万
增长率 168%>A≥164% 228%>A≥224% X=60% 率 元 , 较 2019 年 度
(A)
(A)
A<160% A<220% X=0 319.70%,符合归属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条件, 公司层面归
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属比例为 100%。
归属期内,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
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公司为满足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
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进行综合考
核评价,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档,届时根据以 预留授予部分
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 符合激励资格的 15
的股份数量: 名激励 对象,个人
A(优 B(良 C D(合 E(不合 考核等级均在 C 档
考核评价结果
秀) 好) (中) 格) 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60% 0 及以上 ,个人层面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 归属比例为 100%。
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归属股票数量占
本期可归属数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
量(万股)
股) 的比例
许文显 董事长、总经理 25.00 10.00 40%
李立斌 董事、副总经理 15.00 6.00 40%
姚世林 副总经理 15.00 6.00 40%
池信捷 财务总监 8.00 3.20 40%
罗 聪 董事会秘书 8.00 3.20 40%
注1
官伟源 原董事、总经理 25.00 10.00 40%
注2
缪存标 原副总经理 15.00 6.00 4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人员 131 人 456 182.4 40%
注3
(首次授予)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人员 15 人(预 33 16.50 50%
留授予)
合计 600 243.3 -
注 1: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官伟源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于 2023 年 2 月辞去董事、总经理职
务,目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注 2:2021 年 9 月,公司原副总经理缪存标先生届满离任,目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注 3: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离世人员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153 名激励对象符合可归属的资格条件,董
事会审议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53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 5%以上股东。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元力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
各项归属条件已成就,元力已就本次归属事项取得了必要的批准,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
九、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
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
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
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2,433,000 股,总股本将由 363,419,860 股增加至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
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备查文件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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