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一名拥有670余万粉丝的网红女主播陈岚发布视频称,她遭遇了恶意Ps和AI换脸,照片被人做成了色情照片和视频,并在网上公开出售。
陈岚说,她本想搜集相关证据,找出根源,又不想太声张,但随着评论区越来越多人“造谣”,她打算报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账号在社交平台出售明星、网红换脸的色情照片和视频,超百部视频售价仅几十元。卖家出售换脸的色情素材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利用明星的公开照片“去衣”;另一种是把明星的脸换到色情图片和视频中。在多个电商平台,不少商家在线出售AI绘图软件,并号称此类软件可以提供“去衣”功能,该软件售价仅十几元。
实际上,“AI换脸”不仅能制作色情照片和视频,可能还被人用来诈骗。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表示,利用“AI换脸”技术实施诈骗是一种新型的电信网络诈骗,需要广大群众提高识骗防骗意识,也需要有关部门依法加强治理和执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公开叫卖换脸的色情视频
除女主播陈岚外,拥有400多万粉丝的网红女主播杜悦也遇到类似情况。
据杜悦介绍,半年前,很多粉丝在她短视频的评论区留言,说他们都看过杜悦的“色情视频”。
“当时没多想,我认为清者自清,毕竟这个‘谣言’总会过去。”杜悦说,直到有天她的一位朋友转来一段色情视频,女主角正是自己的模样,她才意识到遭遇了恶意“换脸”。
杜悦说,为证明自己清白,她开始搜集相关证据,想找到根源。“最后我发现有人在境外社交平台上冒用身份注册了账号,然后‘搬运’到国内视频平台上发布,等到账号有一定粉丝后,就开始售卖换脸后的色情视频。”
杜悦提供的一张价格表显示,里面涉及数百名网红,还按照粉丝量级做了区分,从50万粉丝以下到1000万粉丝以上,对应的换脸色情视频售价在30元到50元不等。此外,表格中还有众多女明星。该表格的发布者称,“200元可以进群,进群后私人定制,永久半价。”
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社交平台上,很多账号宣称自己可出售网红和明星的换脸色情素材,通过这种方式引流到QQ上进行交易。
按照杜悦提供的线索,记者添加了一名卖家的QQ好友,对方直接发来一张截图,图片上贴有几十位女明星色情图片。
该卖家称,自己拥有80多位明星、一万五千余张图片。如果全部购买,仅售价60元,还赠送23部视频,此后还能享受一次免费更新。卖家还称,如果购买单个明星的换脸图片,则根据照片的数量收费,5元钱能购买300张照片。
此外,还有卖家表示,根据买家需求,他可以专门制作指定某位明星和网红的色情素材。
支付60元后,一名卖家发来数十个压缩包,均以明星姓名命名。记者发现,该卖家出售的变脸色情素材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利用明星的公开照片“去衣”,另一种则是将这些明星的脸换到色情图片和视频中。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曾代理多起“AI换脸”相关案件。在他看来,“AI换脸”本应是帮助广告、电影、艺术等方面进行适当修复,这本是一项很好的技术,但现在很多人开始利用这一技术进行非法牟利。
张起淮表示,利用他人的肖像进行换脸,涉嫌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人格权。如果将当事人的脸制作成色情视频并出售,这种情况下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AI换脸”背后的生意经
近日,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上搜索“AI换脸”关键词,均已无法显示。但是,记者搜索“智能合成、明星”“真人脸部模型训练”“去衣AI”等关键词,仍旧可以搜到在售商品。
一款“AI绘图软件”的产品页明确标注,“该软件可实现真人转卡通功能、换头和换衣功能”。这款软件售价仅需16.66元,月销量达到200以上。
“可以真实‘去衣’?”有人在该店铺评论区提出疑问,多人回复称可以。此外,有人还询问是否能生产色情图片,有人回复称,“只要购买软件进入买家交流群即可,什么功能都有。”
记者进入“买家交流群”后,仅两天时间,群成员便从40人迅速增长至150人,大多成员在群内交流该软件如何使用,还不时分享自己的“作品”。
有成员在群里询问,是否有人愿意接单,制作“定制图”。“这玩意不是犯法吗?”有人在群里反问,对方则表示“富贵险中求”。
除了出售绘图软件,还有商家提供“真人模型代训练”,这是利用真人的照片或视频生产,训练结束后,便可以直接利用该模型生成对应的照片和视频,达到换脸效果。
一名提供代训练服务的商家告诉记者,只需提供20至30张照片,尽量以脸部特写为主,2个多小时便可完成训练。然后,买家将数据导入某软件内,便可以生成想要的素材。
该商家向记者发来一张效果图,这是利用国内一名模特真实照片生产的效果图,经过换脸后,脸部和国内某明星相似度极高。
上述商家表示,在模型训练完成后,买家可以根据自己诉求生成各种照片,包括“去衣”素材,但云端禁止“去衣”操作,需要自己在电脑上操作才行。
“AI换脸”骗局
商家售卖“作案工具”的背后,还有人利用“AI换脸”技术进行诈骗。
张起淮告诉记者,他曾经代理过多起发生在缅北的跨国敲诈勒索案。这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便是利用“AI换脸”技术,伪装成女性,诱导受害人与其“裸聊”。随后便以双方的视频录屏内容为证据,对受害人进行敲诈勒索。
近日,中国银河证券发布公告称:利用“AI合成技术”的诈骗手段或将逐步蔓延至证券行业。公告显示,某知名经济学家称,自己被人利用“AI换脸”等技术,通过视频、语音等方式联系投资者,骗取投资者信任,开展荐股活动。
此前,多地警方通报有关“AI换脸”的诈骗案件。5月20日,包头市警方发布了一则使用AI换脸的电信诈骗案例。当事人郭先生此前突然接到好友的微信视频,好友告诉郭先生,他有个朋友在外地投标需要430万元保证金,想借用郭先生的公司账户过账。郭先生觉得自己和好友开过视频,确认了是本人,便没有多想,直接向对应账户转账过去了。十分钟之内,因为一段视频通话,郭先生便被骗走了430万元。
2022年2月,陈先生报案称,自己被“好友”诈骗了近5万元。经警方核实,诈骗分子利用陈先生好友“阿诚”在社交平台发布的视频,截取其面部视频画面后再利用“AI换脸”技术合成,制造陈先生与“好友”视频聊天的假象骗取其信任,从而实施诈骗。
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臧铁伟就“AI换脸”相关问题作了回答。他表示,通过“AI换脸”进行视频合成、实施诈骗的行为,是利用新技术进行的诈骗,与传统的诈骗行为在本质上没有区别。
臧铁伟还表示,对于构成诈骗罪的,要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为利用“AI换脸”实施诈骗行为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要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为利用“AI换脸”实施诈骗行为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要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立法机关正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AI换脸”技术门槛逐渐降低,应用场景越来越多,在满足人们猎奇、美颜、社交等需求的同时,为了牟利,一些不法分子突破道德底线和法治红线。
为遏制“AI换脸”乱象,2022年11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七条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提供智能对话、合成人声、人脸生成、人脸替换等深度合成服务,可能导致公众混淆或者误认的,应当在生成或者编辑的信息内容的合理位置、区域进行显著标识,向公众提示深度合成情况: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提供前款规定之外的深度合成服务的,应当提供显著标识功能,并提示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可以进行显著标识。
该规定明确,提供深度合成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促进深度合成服务向上向善。
张起淮表示,现在很多犯罪分子开始使用“AI换脸”技术进行犯罪,由于立法总是滞后于社会现象,此类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大家很难掌握法律标准,所以尽快完善相关立法非常有必要。
张起淮称,针对“AI换脸”技术要加强技术上的监管和鉴别,加强对相关技术的普及。如果遭遇了类似情况的侵权,要在可能的情况下,及时报案或起诉,不能因为怕麻烦,纵容此类现象发生。
臧铁伟表示,当前,中央宣传部、公安部正在全国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不断提升群众防骗意识,切实营造全社会反诈浓厚氛围。立法机关也在加强对人工智能等领域法律问题的研究,不断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对AI技术的监管重点,首先,内容的生产者要为结果负责。其次,在使用AI技术的过程中需要告知用户。如果有人遭遇他人的恶意换脸行为,即使尚未找到这个恶意换脸的人,但提供了换脸这项技术的平台也需要担责,因为平台本身也有监管用户使用何种素材的责任和义务。
(文中陈岚、杜悦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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