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孝道文化”已经流行很久了,而其中最著名的一句话就是“棍棒底下出孝子”。如今,尽管社会进步,但仍有许多父母坚持这一理念。
首先,这句话被误认为是儒家思想的范围。这样的误会至少存在了几千年,然后有人把这归咎于孔子的话,然后孔子成了不幸家庭教育的替罪羊。
但是首先要确定这句话是从哪里来的。棍棒底下出孝子,出自韩非子名言“孝子不生慈父之家,忠臣不生圣君之下。”韩非子是战国时期法家的代表。他的话经过历史的演变和传承,形成了现在的说法。他的理论还吸收了他的老师荀子的“性本恶”理论,认为人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几乎就意味着大部分人都是“刁民”,所以要用法律约束。认为刑法是一种爱人民的表现。
那儒家思想是不是这么认为的呢?《论语》中“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孔子说,领导一个国家和一个社会,如果是由一种政治制度来领导,那么就由法治来管理,这样每个人都不会违法,如果他违法就惩罚他。但是用它来管人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逃避,钻法律的空子。而且,他会逃避责任,逃避法律,逃避惩罚,之后还会沾沾自喜。但同时也提出了纯用法治国的弊端,人民会“无耻”。从这里可以看出,用棍子教育一个孩子是不可能的。他以后犯了错,背着你,躲过了你的惩罚。相反,他会沾沾自喜,然后再犯错误。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如果我们以道德为首,每个人都会有道德的涵养,以礼教化,如果他们做错了,让他们感到羞耻。这样,让让人都做到人人有耻,不用等到法律制裁,他们就会感到非常被动和不舒服,这就是“有耻”。这样就达到了目的,这也是我们想说的。我们应该利用道德的影响来教育孩子,教育他们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即使做错了,也会主动承认错误或者觉得丢人,这样就不会闹到棒子教育的程度。
从上面这段话可以看出,教育孩子需要德治和法治,先要德治,要用法治作为最后的手段,而不是一直挥舞大棒,法治到底。
从上述的中国文化中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如何为政治处理事件,还是如何教育孩子,都是“道之以德”先用道德感化,棍棒底下出孝子是不可行的。